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5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66号)的文件精神,江西省教育厅201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部门汇总后逐项填写推荐意见,交至科研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其他相关附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稿一式五份电子稿

二、项目审核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各部门和科研处将认真做好申报科技项目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并严格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项目审核。

1.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一项(参与不超过2项)。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立项。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2.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鼓励围绕人工智能等前沿开展探索。鼓励教师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重点支持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航空制造、生物和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3. 按照省教育工委下达的《关于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对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

4. 已主持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逾期未结题,不得主持或参与项目申报

5. 主要参与(排名前三)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课题4项以上(含4项)逾期未结题者,不得主持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评审

科研处各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汇总,委托校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项目公示后立项省教育厅备案,其中同意推荐项目立项的专家数少于评审专家总数的60%的项目不予以立项。

时间安排

1. 914——108日各部门组织申报,进行项目初审,将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汇总后交科研处。

2. 109——1010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 1011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

4. 1012——1018日公示,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5. 1019——1020日科研处拟文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262665,623333;电子邮箱:7746850@qq.com。

附件:1.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部门填写)

3. 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

4.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基础研究)

6.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应用研究、试验发展)

 

科研处    

                                          20180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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